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将于6月1日至6月2日,对报考我局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比例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每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此外,报考基层一线执法(四)、(五)、(六)职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公安医院二部一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二、考生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公务员补充录用考试报名表原件(需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制的2015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中各项目应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须加盖学校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和院系公章。
5.北京生源考生除携带1-4项材料外,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以及学校校级教务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6.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携带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7.报考面向2015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考生如在招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所提供材料、信息不符合我局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工作未尽事宜,将通过我局对外网站(网址:http://www.bjgaj.gov.cn)予以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65266099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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