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34号),结合我县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就实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全省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47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13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报名考生必须是阜新市户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协议的人员须征得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四、报名工作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阜新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请各位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9时至6月15日17时。
4、考生报名到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内容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由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英语学科除说课之外需加试专业技能。说课教材版本为中小学本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六、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人数少时可低于1:2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考生进入面试前须进行参聘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可由所在高校提供相关证明),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成绩计算及聘用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申报同一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教育学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本学科对应岗位(每人只限选一次,如考生自愿放弃选取机会或选取后在拟聘名单公布之前放弃所选岗位,则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并上报到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将各市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七天,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录用者必须在所录取岗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转,五年服役期不满调转的取消资格。
八、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真实填报个人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者(含隐瞒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者),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九、信息公布
相关招聘信息在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阜新教育网(www.fxedu.com.cn)上公布,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418-6010055
彰武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418-6949826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特岗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