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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34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考试原则
遵照辽宁省统一安排,由全省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和招聘岗位要求(专科必须是师范类)、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扎根农村教育信念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本科均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各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2015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特岗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考生报名及缴费
1.信息发布。招聘计划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同步发布。
2.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本溪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3.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两科100元人民币。
四、考试科目、命题、评卷及考务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专门机构命题及阅卷,考场设在本溪市,按照国家标准化考试要求设置;面试由本溪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大学生就业局和本溪市教育局负责。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本溪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教育学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本溪市教育局在本溪教育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直到补足为止(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省教育厅、人社厅将各市上报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辽宁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七、聘用时间
纳入2015年辽宁省“特岗计划”的人员聘用时间为2015年9月1日。本溪市将确保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和聘用人员按时上岗。
七、上岗就职与考核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可以根据实际招录人员数量情况,调整各招聘学校岗位数量。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派遣录用人员到招聘学校就职,签定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桓仁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毕业生根据《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辽人社发〔2012〕30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非师范类毕业生需要经过职称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确定相应岗位职务),对于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再延长一年,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凡录用人员必须在所录用学校服务满三年,否则不予以落实编制;工作需满四年才可享受特岗教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待遇;四年内如若辞职或办理人事关系调转,必须交纳违约金2万元/每年。
八、联系方式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梁玉成 15941420981
024-48822367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特岗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