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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5〕3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责任,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
1、初级资格
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2、中级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
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
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
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
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底止。
二、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5月26日—6月15日到清新区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地址:清新区玄真路17号统计局3楼306办公室,联系人庞家瑜,联系电话:0763-58352925835290)。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份,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
四、报名、资料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
1、代收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交纳报考费100元。
2、考试用教材: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每套74元(含《统计业务知识》和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资格考试用书每套124元(含《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和学习指导与习题)。
3、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六、考场设置
按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只设置在地级及以上市的高等院校或国家高考定点学校,清远地区只在清远市区设置考场(考场位置和考试的其他事项届时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
2015年5月25日
温馨提示:
《统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doc》来源于清新区统计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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