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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把博士生选拔质量关;要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科研潜力等综合素质考察,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合理取舍。
二、选拔方式
我校今年继续采用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的方式选拔博士生,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统一复试。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长新
副组长:张巨松 闫敏
成 员:陈建 郭璇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各学院开展工作,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经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决定。
2、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组建。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涵各相关学科方向负责人。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方案,确定考生综合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交研究生处备案。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复试工作于6月1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于5月24日下午至6月1日期间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将复试安排(附件3)和复试细则(或方案)于5月21日前报送研招办。6月4日前报送复试材料。
(二)资格复核。复试前各学院应按招生简章要求,查验研招办提供的考生报考资料,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除我处提供的材料外,应届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历届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不全、签章不全的不予公示。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可以辅以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自然辨证法。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录像、记录、成绩和评语(见附件1),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试题管理。学院命制的复试试题、综合面试内容,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管理办法,按规定妥善保管。
(五)考生体检。复试的考生须空腹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综合其历年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安排再次复试。
各学院6月4日前将考试复试录取材料报研招办。
上报材料包括: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2.需加试考生的答卷3.拟录取名单4. 复试细则或方案(须在复试前向考生公示并报研究生处备案)5.复试总结和建议。同时交回我处下发的考生报考资料。
六、拟录取和公示
初试分数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各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复试细则另有规定的,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可按照细则规定进行录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我校将于6月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处
监督电话:8762328、8762956。
电子信箱:xjauyzb@xjau.edu.cn
七、其他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细则,确保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对考生提出的疑问要及时、正面答复。
2、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应书面向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2015年博士复试工作安排表
3.2015年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考生名单
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yjsc.xjau.edu.cn/html/zhaoshengxinxi/boshizhaosheng/2015/0525/976.html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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