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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力量,有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上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实施甘肃省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以及从事“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一)全省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
1、招录3520名高校毕业生(含甘南州和天祝县藏区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幼儿园任教;
2、招录4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和80名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基层中小学任教;
3、招录300名医学类 (含护理) 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4、招录3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岗位工作;
5、招录300名旅游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
(二)全省选拔1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三)全省选拔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
(四)全省选拔34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2014年已签约农村硕士)从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教师工作(报考条件等详细情况咨询市教育局)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具有陇南市户籍的本市生源。
(二)报考对象: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年龄60周岁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
6、“三支一扶”仅限于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报考。
(三)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
1、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幼教、卫生、农牧、旅游岗位及农村、社区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2、岗位专业要求
(1)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要求: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符合以上岗位专业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须为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专业。
(4)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5)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指标分配及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县(区)基层学校(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卫生、农牧、旅游、“三支一扶” 和“进村社区”岗位的实际需求及报名人数,向各县(区)分解下达选拔指标。今年起将“三支一扶”水利岗位纳入支农项目,并单独列出。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幼儿园指标由市教育局根据建设数量和教师需求提出分解意见。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上统一保留,在全市范围内录取。
(二)选拔办法
报考基层学校(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根据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从今年起,加大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比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拟录用人员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2、报名地点:报考基层学校、卫生、农牧、旅游、“三支一扶” 和“进村社区”岗位毕业生在各县(区)人社局现场报名。
3、项目选择: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民生实事项目(基层学校、卫生、农牧、旅游)或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中的一个岗位类别,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县(区)人社局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人力资源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教育部门负责幼教岗位的专业审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卫计、农牧、旅游等部门负责岗位专业的审核认定等工作。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进行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4)(“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人员使用附件1)、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陇南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资格审核表》(附件5—8),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三支一扶”、进村社区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附件3)。
5、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9),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各县(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市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6、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县(区)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7、各县(区)考务办公室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甘肃省2015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甘肃省2015年各项目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3),“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填写《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电子表格,于6月10日前报市考务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8、《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市、县(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计、农牧、财政、旅游、体育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市人社、教育、卫计、农牧、财政、旅游、体育等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门笔试。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一门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
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
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教师岗位分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
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三)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四)考场设置
根据报名人数设置考区。每个考场30人,为同一生源县(区)、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考生考场单列,不与普通高校毕业生混编。各县(区)考务办公室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市考务办公室及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六、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初选、体检、公示
1、各县(区)按各岗位类别(幼儿园教师、卫生、农牧、旅游)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理科)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幼儿园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所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上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工资由县(区)财政负担。
2、各县(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上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
3、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上复核。
4、市考务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审批、录用
1、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审批录用
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上审核。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负责上报省人社厅审核,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负责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结束后,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录取发文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录用文件。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送材料包括:市上拟录取人员的报告文件和《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 岗位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三份;《资格审核表》(附件5—8)相关表格一份;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教育类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及放弃面试人员情况说明。因婚迁被新户籍地录取的考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送材料包括:《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9)、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
2、“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岗位的审批录用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由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审核。需上报的材料:市上拟录取人员的报告文件和《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一式三份;《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份;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放弃人员情况说明。因婚迁被新户籍地录取的考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需上报的材料:录取文件及《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5)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
(三)上岗
上岗前,各县(区)人社、教育、农牧、卫计、旅游等部门根据录用批准文件组织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10月底前安排上岗。市人社局将《甘肃省2015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0)和《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1)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人员由县(区)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于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其中,“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岗位需求及所学专业,分别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进行服务。
七、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5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或县(区),由市、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6年起,其工资等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市、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
按照甘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三)经批准录取的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四)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市级主管部门组织考试等实施工作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支付,各县(区)组织考试等实施工作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再向考生收取。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选拔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狠抓落实。各县(区)要严格执行选拔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四)验收检查。选拔工作完成后,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等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上报省政府。市上各部门也组成相应工作组到各县区对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考试、招聘、录用工作取得实效。
九、工作责任
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与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区)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县(区)招聘录用工作。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代课人员的录用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
注:西和县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西和县行政服务大厅
附件: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表格
1、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2、甘肃省2015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报名信息汇总表;
3、甘肃省2015年各项目报名人数统计表;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5、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幼儿园任教资格审核表;
6、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资格审核表;
7、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及涉农站(所)工作资格审核表;
8、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资格审核表;
9、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
10、甘肃省2015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信息备案表;
11、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信息备案表;
12、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 岗位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表格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3、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
4、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
5、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上岗信息备案表;
6、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到西和公众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gsxh.gov.cn/html/2015/gsgg_0526/3158.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