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抚州市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抚州市教育局 阅读:929 次 日期:2015-05-22 1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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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2015年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兹定于2015年6月12日对已经进行了现场确认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为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早上6:00-7:30

二、体检人员

已在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进行了现场确认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包括未参加体检的东华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

三、体检地点

江西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王安石纪念馆隔壁,市内乘1路、33路、36路车在王安石纪念馆站台下,向前走50米即到)。

四、体检费用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按2010年修订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据实收取。

五、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必须空腹,严禁进食。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抚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盖章后的体检表(盖有抚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否则不予体检。严禁代检,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体检当天清晨6:00赶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参加体检。

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候。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取消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抚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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