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
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2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石家庄考区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2015年度一级建造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9、20日举行。
具体时间是:
9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人员自9月11日至9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题型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作答。考场备有适量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报名条件及所学专业要求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成绩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并填写《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该类考生报名时,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报名时必须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法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其方法是:
报名人员可于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登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即考生应根据工作单位注册地及所属分支机构或从事建设项目所在地申报,以便减轻考生赴考成本和强化对责任考区内考生的有效管理)。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准确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即完成了网上预报名。(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从报名网站下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手工填。
(二)资格审查时间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及隶属关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6月1日至10日(公休日除外)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和时间要求是:
1、工作单位隶属于县(市)、区的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管理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尔后由各县(市)、区统一汇总后,于6月1日至3日到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手续。
2、工作单位隶属于中直、省直、市直单位的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尔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6月4日至10日(公休日除外)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手续。
3、民营、私营企业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单位所在地就近申请报名。
4、在石家庄辖区内有工程项目的外地建设工程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加盖工程项目章后,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事管理的人员于6月1日至10日(公休日除外)直接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考手续。
(三)网上缴费时间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要在6月15日17时30分前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统一开票的,代办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每个考生缴费的信息汇总表)于网上缴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逾期受票据上交管理时限制约不再办理。
(四)报名交验材料
各类报考人员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时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年限“制式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报名表放在首页)。
2、部分科目免试(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身份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各2份,并提交本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制式证明”和“学历认证报告”。部分科目免试表、制式工作年限证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后手工填写。
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除需携带“考全科”时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关“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不能查验的学历,应提交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考生学籍档案复印件。以适应报名资格审查由靠工作经验研判证件真伪向利用科技手段依法治考管理转变的改革要求。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必须由本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可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中、省、市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报名时可不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查人签字盖章。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前一定要认真核对《报名表》上所列栏目,凡在网上报名时将报考专业、级别、科目、档案号(老考生有档案号)、工作单位填写错误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5元。
七、特别提示
1、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工程和工程经济类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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