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转发《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菏泽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884 次 日期:2015-05-19 1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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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县区应试人员或单位应于8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应试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应试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统一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应于8月3日至8月7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大厅5号窗口)办理应试人员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统计高级的还须携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各初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对伪造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28号)的要求执行。

附件:2015年度菏泽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各审核点情况表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18日

附件:2015年山东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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