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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黑河市园林管理处、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及黑河市园林科研所拟公开招聘共计7名工作人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园林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道路、公园等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区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道路机械化清扫、环卫设施管护以及卫生费收缴等工作。
黑河市园林科研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和园林绿化实用技术攻关,对新优园林植物进行引种、驯化和繁育,开展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7名。其中:黑河市园林管理处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1名;黑 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 1名;黑河市园林科研所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岗位2名,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黑河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在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3、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黑河市园林管理处文秘岗位专业要求: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行政管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会计岗位专业要求: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2、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文秘岗位专业要求: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行政管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会计岗位专业要求: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3、黑河市园林科研所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岗位专业要求:林木遗传育种、林学、林业、林业技术、森林培育、城市园林、园林花卉、园林花卉技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园艺、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规划与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岗位专业要求:生物科学、森林保护、森林保护学、植物保护。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已在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报到证)。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05室(龙江路67号)
联系人:李红梅、何金彦 联系电话:0456-7200015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非国有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聘用后,需取得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瑾忠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景辉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
唐永竹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 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书记
刘东志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会主任
刘忠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 田 丽、孟 亮、王 锐、李红梅、何金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孟 亮
十、本方案由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温馨提示: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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