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富宁县乡(镇)中心学校。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初中教师岗位40人(专业对应),其中数学10人,英语8人,政治2人,历史2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地理3人,信息技术2人,音乐2人,体育2人。
小学教师岗位110人(不限专业),其中语文55人(本科岗位18人、专科岗位37人),数学55人(本科岗位18人,专科岗位37人)。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初中教师岗位招聘高等师范院校和其它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2、小学教师岗位招聘2008年应届高等师范院校和其它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和应往届3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3、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报名,但聘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应聘者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和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本人的人事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6月7日—6月16日。
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新地点:普厅北路国土资源局旁)。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毕业生下载《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08年云南省特岗 报名登记表下载) ,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本科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交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现场报名时提交。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 7月9日—12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准考证必须是本人到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在领取准考证时带上身份证、毕业证接受资格审查。
六、笔试
1.总体安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工作由富宁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高考要求执行。本科
学历毕业生不参加笔试,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2个学科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考务管理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上午9 :00—11:30。
(2)笔试地点:富宁县职业高级中学(笔试考场详见准考证)。
(3)考场要求:笔试按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考场偶发事件按《云南省教育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参考》办法参照处理。考试违纪者按普通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7月26日至28日。
(5)需查分者,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6)考试值班、考务问询电话:0876—6125007。
七、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填写《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登记表》,报送省特岗办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本科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同一岗位同时有本科生和专科生报考的,本科生直接进入面试,专科生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按岗位数与应聘数1 :1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仅有专科生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按岗位数与应聘数1 :1.2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2008年8月5日。
5、面试地点:富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八、拟聘用人员的成绩确定
1、初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既有本科生又有专科生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仅有专科生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以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汇总填写《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总成绩登记表》,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由本人支付。
十、聘用
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十一、纪律要求
1、通知时效: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教育局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凡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和聘用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招聘考试。空缺岗位,按照我县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其它
1、县教育局对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工作。
2、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76-6128307。
3、本公告由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6-6125007。
特此公告
富宁县特岗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