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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3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6月22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6月23日。
(三)缴费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6月24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9月19、20日。
二、考试科目
9月19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进行。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3、2014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在2012年以前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
新报考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归属地(以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公章为准)在网上系统选择“四川”或“成都”考点,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定后报窗口审查,人数较多的由单位统一报送。
(三)资格审查。
选择“成都”考点的考生到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造师注册窗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包括以下资料:
1.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
4.所在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原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建设大楼三楼建造师注册窗口(请从院内进楼),电话:028-86632678,联系人:孙老师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及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7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时由考生本人对试卷代码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确认,阅卷时考试机构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导致答卷雷同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应防止误填误涂和他人代填代涂,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5年5月7日
附件:
温馨提示: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成都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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