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阅读:4727 次 日期:2015-05-13 17:54:5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云南省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滇中产业新区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

根据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分) 合格标准(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 55
会计基础 100 55
会计电算化 100 55

二、请各地在收到省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