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云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含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000余名。
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云南省全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考的所有岗位统一使用11位岗位代码,开头2位为“36”的岗位为省属岗位及部分未驻州市的省级直管部门(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部分驻州市的省级直管部门(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系统)的招考工作(包括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的公示)由省人事厅委托各州市负责招考,昆明市2008年没有招考任务,驻昆明的省级直管单位的招考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负责;其余岗位的招考工作由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8年6月17日至27日,具体为每天的6:00-24:00(中断时间为系统管理及数据备份时间)。
网络报名网站为云南人事厅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在报名至聘用期间的相关问题可通过登录http://220.165.9.106/lt/ 进入云南人事厅考试网的论坛进行咨询。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具有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任何 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4、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为在线审查,报名数据不进行人工维护,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云南人事厅考试网—准备一张160像素(高)×130(宽)像素的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素色背景)—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2008年云南省全省公务员、法检系统考试报名步骤)。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即: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报考人员报考其它岗位。
(2)资格审查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7年毕业的,算1年;2006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基层工作经历,对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为: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8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8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或有证书,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3)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了《云南省 录用专业(学科)修订指导目录(试行 》,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至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部分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性由具体审核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与报考者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予以界定。报考者若具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可视为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这部份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在个人简历一栏填明与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详细情况)。
专业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由审核单位根据岗位实际及报考者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自行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4)本次考试为方便考生,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5)每天16:00以前的报名数据于当天24:00以前返回审核结果,16:00-24:00的报名数据可能需迟至次日24:00以前才能返回审核结果。为减轻服务器压力,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数据后不必时时刷新页面,稍待一段时间再查询审核结果。
(6)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人事厅考试网的相关细则。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各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证明。请有关人员注意各地公告指定的提交证明时间及地点(报考岗位代码前2位为“36”及“01”的岗位的减免费用人员,于6月30日8:30至15:30到昆明市潘家湾44号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提交证明材料)。
(7)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须达到3:1,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特殊的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除外),不足报名比例岗位也可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录用人民警察的岗位,若报考人员系公安专业(院校)毕业生,经批准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上述人员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点及前述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省人事厅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人事厅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以往 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08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8)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省人事厅原则上不更动考生的任何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时注意校核。
(9)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 机构联系解决。
(10)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以下E-MAIL信箱反映报名审核问题:ynsrstgwyglc@21cn.com(该邮箱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放,且只负责解决网络报名审核问题,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至云南人事厅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cn查询),在报名至聘用期间的相关问题可通过登录http://220.165.9.106/lt/ 进入云南人事厅考试网的论坛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