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5年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来源:宁波大学网 阅读:928 次 日期:2015-05-08 1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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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4:30。

2.报到地点:包玉书科学楼11号楼403

二、提交资料

考生复试时必须向报考专业所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皆可)一张,用于体检;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5.同时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时间:5月15日下午15:00开始

地点:包玉书科学楼11号楼412

面试时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1.专业面试

(1)考生自我介绍自己,2-3分钟。

(2)专业测试:由面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有关专业问题,一般4-6个问题。由秘书或记录人员详细记录问题和考生回答情况。

2.英语面试

面试小组成员用英文向考生提问1-2个问题。作为考生口语及听力测试得分的主要依据。

3.思想政治面试

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和能力。

4.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单科成绩 100 0.6 将满分300换算成100
2 专业与综合面试 100 0.4 不含加试成绩;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4 加试单科成绩(共3门)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5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四、录取工作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得出综合成绩。在外语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要求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五、体检

时间:2015年5月13-14日,地点:宁波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六楼)。

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http://www.moe.edu.cn查询)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链接:

http://graduate.nbu.edu.cn/uploadfiles/editor/file/20150505/20150505164449_4531.doc

备注: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录像、录音材料刻成光盘后,送交招生工作办公室保存,至少保存至新生入学后)。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http://graduate.nbu.edu.cn/(S(kun2u3bi2djptxyjpyjx2c55))/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6607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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