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复试程序:
1.考生报到,领取复试流程表;
2.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用收取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查,并收取所有复印件;
3.通过复试的考生发放《体检表》并通知考生体检地点:校医院;
4.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5.对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以下材料:
(1)政审表
(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不含委培和定向考生)
(3)协议书
6.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5月5日上午8:50,13号楼东糖厅、双桥厅(见一楼大厅黑板分组通知);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含制糖工程,淀粉资源科学与工程、发酵工程3个专业):5月11日下午14:00,13号楼东糖厅;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含制浆造纸工程专业、生物质科学与工程专业):5月11日下午14:30造纸楼411会议室(含制浆造纸工程专业、生物质科学与工程专业)。
复试方式:
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及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学校划定的复试资格线为单科50分,总分180分。决定所有统考上线的非定向和定向类考生全部参加复试,硕博连读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通过学校审核结果为A类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按专业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和综合加权成绩排序,按综合加权成绩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生由复试成绩的位次确定),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导师有权不选择同专业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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