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精神,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继续实施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并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限2014年秋季入学的本科学生),修满所在高校规定的第一学年课程(学分)且成绩优秀(要求一年级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品德优良(要求大学期间无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经所在院校同意。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见附表1。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登陆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registers/logi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5月11日。
报名流程如下:(1)考生进入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后,先申请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2)登录系统按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填写,然后在申请报考大学的列表中选择华东师范大学;(3)根据我校报名流程提示操作即可。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2、寄送报名材料
报考我校插班生的学生必须将报名表原件(报名表上须加盖现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学生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13日前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邮编200062)。
3、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5月13日—5月20日,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缴纳报考费75元(复试考试费26元待复试时另交),不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月20日开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科目及时间:
1、初试:笔试两门,每门满分150分。时间安排在5月23日(周六)。
上午9:00-11:00,大学英语(相当于三级);
下午13:30-15:30,高等数学。
考试地址安排情况及注意事项见网上打印准考证上的说明。
2、复试:含面试、笔试和实验多种形式,详见附表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专业复试名单按照初试两门考试成绩总分排序确定。考生达到我校相关专业2014级本科学生优秀水平的考生,可以进入专业复试,但复试人数不超过最大招生计划数的150%。
2、专业复试成绩按事先公布笔试、面试和实验的百分比合成,满分100分。
3、按初试成绩的40%和复试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3×6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4、被预录取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当年高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简称录检表,须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和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
5、我校将预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由发给正式录取通知书,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有部分专业须转入一年级就读)。经批准转入就读的学生,可取得我校学籍。
2015年插班生录取学生进校后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六、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插班生工作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插班生招生简章及各项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察监督。监察电话:54344651。
七、其他事项:
1、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2232212;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
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政编号:200062;
学校附近公共交通:44、67、69、94、224、754、765、829、924路,轨道交通3、4、13号线金沙江路站下。
2、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