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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正教字〔2015〕13号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经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的正安县4名“硕师计划”指标含在正安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范围为正安县户籍或生源地。
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附表1:正安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县(市、区、特区) | 特岗计划类别 | 指标数 | 学科(专业) | |||||||||||||||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政治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体育 | 心理学 | 硕师计划 | |||
正安县(100名) | 国家级 | 80 | 初中 | 11 | 6 | 11 | 8 | 5 | 2 | 4 | 3 | 4 | 6 | 6 | 5 | 3 | 2 | 4 |
小学 | ||||||||||||||||||
县级 | 初中 | |||||||||||||||||
20 | 小学 | 2 | 3 | 5 | 1 | 4 | 2 | 3 |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具体岗位见附表2和附表3;“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正安县第六中学。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由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面试、体检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 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院体育馆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820号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体育馆现场审核确认,并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
(4) 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户口所在地镇(乡)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加盖公章且经办人签字)。
(7)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且经办人签字)。
(8)报考县“特岗计划”需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正安县户籍证明。
2、资格审查及公示:2015年5月7-8日
报考者在报名的同时,由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5月9日下午在遵义师范学院正安报名点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发给贴有本人照片的面试证),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体检及公示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
上午7:20前到面试候考室。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教学楼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遵义师范学院体育馆正安报名点公示面试成绩,同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7:30。遵义市教育局和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按学科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体检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8:00在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及拟录取人员名单。
4、录取、签约及补录调剂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录取。如面试结果各科的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并列时,按同等学历师范类考生优先,不同学历以高学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条件完全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者。
国家级计划与县级计划的相互调剂:同一学科国家级初中计划调剂到县级小学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县级计划招考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同一学科县级小学计划调剂到国家级初中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国家级计划招考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
经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与正安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被录取人员,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含“硕师计划”)录取资格。签订的聘任合同的特岗教师,必须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本人学生档案调正安县教育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将本人学生档案调到正安县教育局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由县“特岗” 领导小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
5、上报和公示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并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确保录取签约名单以及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指标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聘工作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日-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于现场审核确认截止日前到正安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教师的考生,须提供遵义市内所在县常住户口户籍证明材料和乡镇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且经办人要签名并加盖乡镇公安派出所公章)。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往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户口所在地镇(乡)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加盖公章且经办人签字)。
(7)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且经办人签字)。
2、资格初审及公示
报考者经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正安县“特岗” 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于6月4日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6月5日市教育局完成考务安排, 6月6日考务安排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②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③笔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和“特岗”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⑤笔试成绩公示地点:正安县教育局
市教育局于6月2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及成绩公布
①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②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由正安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③面试成绩公布: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及公示(2015年6月30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正安县“特岗计划”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及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及公示(2015年7月5日前)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正安县“特岗计划”分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当各科最后一个岗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同等学历师范类考生优先,不同学历以高学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条件完全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面试成绩最高分者。补录调剂参照第一阶段同款的办法处理。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正安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遵义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确定。培训合格后,由遵义市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正安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正安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办法由县特岗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补录。
(二)应届毕业生在三年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人事部门不予办理接转聘用手续。
(三)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特岗教师按《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28222836 28252110
正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1-26426172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遵义市教育局监察室和正安县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85282945
遵义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851-28225759
正安县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1-26019012
正安县教育局监察室:0851-26426173
正安县教育局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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