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阅读:953 次 日期:2015-04-28 17:24:4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满足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要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15〕2号)精神,现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和填报志愿

1、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学籍在山西省学校的2015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

(3)没有考试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超过5门;

(4)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5)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6)师范类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学生报考非师范类专业,不得跨类报考。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愿意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本校参加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日8时至5日18时,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7日至10日。逾期不予补报和确认。

有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均设立现场确认点。各确认点5月6日下载报名数据。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

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须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并在本校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未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的,不予录取。

各市招生考试部门、确认点要认真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专人负责审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籍情况和报考专业,并在《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中的“报考资格审查意见”栏内签字负责,坚决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确认合格的所有考生花名表,必须由确认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加盖学校公章。

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中,如有考试工作人员为不具备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下列奖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填写获奖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国家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3)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4)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

4、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两批,每批按顺序设三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专科所学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见附件四)选报本科对应专业(见附件五)。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本专科专业对应参考目录》的,须由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协商,招生院校同意方可选报本科相近专业;招生院校不同意的不得选报。商定意见须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要求,医学类专业(指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专升本”报考本科专业应与所学专科专业保持相同。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网查看、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均需网报序号和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勿泄露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5、考生的准考证号在现场确认时自动生成,考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学校所在市的市代码(见附件一),第三、四位为报考专业编号(见附件二),第五至七位为确认点编号(见附件三),第八至十位为考生顺序号。

6、各确认点要按规定程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数码照片(共两张,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备用),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校对,无误后由考生签名。经考生签名的确认表是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确认点要特别重视校对工作,组织考生认真校对,并妥善保管确认表备查。对因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影响投档等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7、各确认点、市招生考试部门分别于5月11日、12日向市招生考试部门、省招考中心报送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光盘(一式四份)、《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各类获奖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及花名表、以及确认点上报的确认合格考生花名表。

8、报名考务费和专业测试费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行字〔2004〕162号)文件规定,各市于5月15日前按规定将报名考务费、专业测试费直接汇至省招考中心。

开户行:太原市工行大营盘支行

账 号:0502121809026309973

收款单位: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其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负责,此项工作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校或院(系)党组织要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的有关栏内,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各确认点负责组织。体检医院须设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生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体检结束后,要按规定程序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计算机并校对无误。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三门课程考试,其中两门公共基础课、一门专业综合课,公安、艺术、体育、英语等专业另加专业测试。两门公共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总分为500分。英语口语测试要求合格,不计入总分。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学科不考听力。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二。

公共基础课中选择题部分的答案,考生需填涂在机读答题卡上,填写在试卷上的一律无效。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及确认点负责指导和培训考生正确填涂机读答题卡。

专升本选拔考试时间:

6月9日 上午 8∶30-11∶00 专业综合

下午 2∶00-4∶00 英语

5∶00-7∶00 大学语文、大学数学等

色彩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8∶30-11∶30)。考生所用画具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

2、考生的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招考中心和市招生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按科目随机编排,在考试前一周统一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公布或泄露。

色彩科目每考场安排20名考生,其他科目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尾数设混合考场。

英语听力考场要配备好放音和电源设备,考试时间不超过1小时。

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有关事项。

3、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和高职高专院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诚信考试的教育。考试前一周,考生到确认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市招生考试部门作为本市组织专升本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市招生考试部门、考点、工作人员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切实做好试(答)卷在运送、交接、保管和施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选派专门的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保密室,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试(答)卷保管、收发现场必须有视频监控,实时录像;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配置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等设备,视频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实时监控录像(所有和考试有关的视频录像至少要保存半年以上)。要进一步加强考试队伍建设,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考前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人员须知》,熟练掌握各工作环节操作规程,职责分明,责任到人;要实行随机抽派监考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提升考试实时监控的能力,着力抓好考试实施和考场管理,严格执行备用试卷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保障考场秩序,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须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考点,严禁监考和考生携带对讲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严禁任何人在考试时将试(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替考以及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要落实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考试期间,省招考中心向各市派出巡视检查团,监督检查所到市专升本考试情况,各市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派巡视检查团的工作。

各考点在考试期间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由考点主考和省派巡视员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对在考试期间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以及因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的考点,要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专业测试

1、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和英语专业口语测试由省招考中心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报考中北大学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法学(公安法制方向)、安全工程(民爆公共安全方向)专业要求面试、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卷、登分

评卷工作实行设点院校全权负责,经费包干,省招考中心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登分、复查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考试成绩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本人,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9日至30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查卷,查卷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七、录取

专升本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和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下列奖励的考生,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国家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国家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0分;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

专升本录取分两批进行,各专业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投档。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并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专升本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考生名单,院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并按有关程序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专升本考试电子档案确认章”。被录取的考生,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专升本”免试生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办理录取手续,免试生招生计划和工作程序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和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认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广大高职高专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专升本选拔考试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一:市代码

附件二: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附件三: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确认点名称与编号对照表

附件四: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专升本计划查询系统)

附件五: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本专科专业对应参考目录

附件六:201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日程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