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民政局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3442 次 日期:2015-04-28 13: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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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民政局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沾益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沾益县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沾益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沾益生源或者具有沾益户口的符合岗位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者父母有一方在沾益县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沾益籍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实施方案通过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2)向社会公布,并在沾益县电视台公告相关信息。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本次公开招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共4人。凡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3的开考比例。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情形的。

4.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沾益县民政局综合服务大厅(办公楼一楼临街面)

(三)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同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沾益县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沾益籍户口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28日到沾益县民政局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设《社会救助综合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四个科目,总分100分,一套试卷,分别计算成绩。其中《社会救助综合知识》40分、《计算机基础知识》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时事政治》10分。《社会救助综合知识》参考教材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2015年3月第4版),《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为2014年云南省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大纲,《时事政治》为十八大以来主要时事政治。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沾益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沾益县西平小学旁)。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15年5月30日后,考生可登录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2)查询。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涉及有成绩并列的,以《社会救助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计算机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2、在考核阶段放弃人员需提交申请,同时等额递补;进入考核人员需提交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证件材料。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沾益县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沾益县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体检时间具体详见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一)沾益县民政局按照笔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沾益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沾益县民政局和考生签订劳动合同。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放弃聘用资格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沾益县民政局提交《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并聘用的人员为编制外用工人员,参照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管理。

(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含五项社会保险费)。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考试招聘、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五)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沾益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055068(沾益县民政局)

沾益县民政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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