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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充实村居(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108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镇(街道)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序号 | 乡镇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济川街道 | 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 | 7人 | 9 | 河失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5人 |
2 | 虹桥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6人 | 10 | 新街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15人 |
3 | 滨江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3人 | 11 | 姚王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7人 |
4 | 黄桥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7人 | 12 | 张桥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3人 |
5 | 古溪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4人 | 13 | 曲霞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3人 |
6 | 元竹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5人 | 14 | 广陵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14人 |
7 | 分界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2人 | 15 | 宣堡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2人 |
8 | 珊瑚镇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8人 | 16 | 根思乡 | 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 1人 |
合计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92人 |
二、报考条件
1.2012年之后(含2012年)毕业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报名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户籍或居住地所属乡镇、街道行政村居、社区的岗位);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调剂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庆西路37号)。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户籍或生源证明(以居住地报名的需提供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明和户口簿);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
5月11日-5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主动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
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笔试合格线。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四)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如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设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在切分线上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增加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对确定体检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一招聘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各乡镇(街道)按统一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
(八)调剂
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如有空缺的岗位,在参加面试落岗的考生中(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经本人自愿申请跨乡镇(街道)就业的可实行调剂,如自愿调剂到某乡镇(街道)岗位的人数大于该乡镇(街道)空缺岗位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调剂结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调剂人员按本简章规定的招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成绩与招聘结果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xlss.gov.cn)和泰兴人才网(www.txjob.com.cn)上公示。
咨询电话:0523-87729093、87729589
监督及举报电话:0523-87729512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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