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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教学点:
为切实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5届秋季本科毕业生(2013级二年半学制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嘉应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嘉院成[2005]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2015届秋季本科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等级达到良好以上;
3、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有关教学点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相关学生。
2、各学院、有关教学点组织申请学士学位者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因有部分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4月参加学位外国语省统考,请通知这批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凭报考信息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3、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请携带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国语统考成绩证明单,向学院(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
4、教学点参与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的教师,先由教学点按照我校聘任教师的相关要求遴选(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我院教务科),由我校审核并聘任后方可担任。
5、各学院、有关教学点对申请人初审后,向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有关教学点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交至我院(处)学籍管理科:
1、本学院(教学点)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级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2、申请人《学士学位申请表》、两张大一寸毕业相片;
3、申请人参加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单复印件(2015年4月份参加考试的学生待成绩单下发后上交);
4、申请人课程成绩单(由我院学籍管理科统一打印);
5、申请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答辩记录及毕业论文(设计)各一份(原件)。
附件下载:详情请点击http://www.jyu.edu.cn/news/2015-03/1427688379d89243.html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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