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铜仁学院网 阅读:2316 次 日期:2015-04-20 10: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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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黔教认字【2015】2号文件,我校从即日起启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要求为:已取得高教系列初级(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或已取得非高教系列职称且承担大专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一年以上人员。

(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有学校教务处核准签章的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书。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学任务书不作要求。

(三)申请高等教师资格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并在指定的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达到合格。

(四)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有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合格证书的教师。(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且具备研究生毕业学历以上者,对《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不作要求)。

(五)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关于对全省教师普通话测试等级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07]243号)文件中的相应要求执行。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

二、申报材料

《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中所要求的材料(档案袋在学校教师工作处领取)。

1、 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蓝底正面免冠标准头像的办证照片2张,要求与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

3、 学历证书复印件;

4、 职称证书复印件;

5、 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及课表;(需教务处审核并签字盖章)

6、 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8、 体检表原件。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15年认定分为“网上申报”(简称“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报阶段

4月20日至5月22日为“网报阶段”。本阶段由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通过网站首页“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报,网报个人信息由申请人员自行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二)现场确认阶段

5月25日至6月5号为“现场确认”阶段,申报人员必须在此期间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到教师工作处,完成信息核实、修改、补充等工作。

请各院系,各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以免错过认证时间。

附件:1.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2.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档案材料顺序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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