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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相关专业毕业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办〔2001〕15号)及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语〔2005〕9号)精神,市教育局、语委办决定开展2015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72号)精神,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已经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模式,测试数据采用教育部指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2015年按广东省培训测试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升级了我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采用指纹识别核对考生身份。河源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是我市的教师和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唯一测试点,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进行招生、培训和测试,测试站的每一批次的培训测试都由市教育局、市语委办统一组织。河源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设在河源理工学校图书馆四楼(地址:市区东环路大学城河职院东门对面)。
二、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八条“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重申不准跨地域和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粤教语〔2010〕24号)规定:高等院校普通话测试站只能对在本校注册的学生和在职教师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其他人员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到属地教育局语委办公室(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或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报名参加测试。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测试站报考,违反以上原则造成等级证书不被承认的,考生自负后果。
三、培训测试对象
(一)尚未通过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在职教师。
(二)要求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升级测试的人员。
(三)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四)自愿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社会人员。
四、报名和缴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4〕240号)及《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的精神,报名参加培训测试的所有考生应缴交培训费为60元,教师和社会人员的测试费为50元,在校学生的测试费为25元(贫困生免收测试费,如该批次有免收收费的在校学生,考生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定的贫困生有效证明)。即是教师、社会人员的培训和测试费合计为每人每次110元,在校学生(指全日制学生)的培训和测试费合计为每人每次85元。按上级文件规定,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普通话培训教材采用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组编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教程》(含网上学习、模拟测试卡),每本25元,可在培训现场自愿购买。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31日。
(三)报名形式:实行网上在线报名,各考生登录广东省普通话测试考务管理网站(http://www.gdspcb.org/pthcs/)点击“在线报名”进入系统,根据考生的户口所在地选择源城区专场和各县专场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资料(在校生是指在读全日制未毕业的学生,必须填写准确填写在读学校、所学专业、入学年份和学号),不需要上传电子相片(测试时现场采集),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
(三)缴费方式:普通话培训测试费用属于代收代付类费用,培训期第一天的上班时间为缴费时间,逾期导致不能缴费责任自负,地点设在培训场的旁边教室。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再按通知要求在当天到指定银行缴费获得正式发票,各考生缴费后务必在培训期的第二天上午下班前上交“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二联(交执收单位)和报名材料并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名册上签名确认缴费情况,不需要网上确认。
(四)准考证发放:经缴费确认的考生准考证由省培训测试中心统一发布,考生在测试时间之前五天登录广东省普通话测试考务管理网站(http://www.gdspcb.org/pthcs/)点击“考生查询”进入系统,点击“考试时间安排”查看弹出页面,再点击“打印准考证”即可自行打印个人的准考证。
五、培训和测试办法
(一)上交材料:培训时将查验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全日制的在校生还查验学生证原件),并上交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生证复印件、非河源户籍的社会人员另附工作证复印件或工作证明,请将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的顺序装订在报名表的背面。
(二)培训须知: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参加测前培训时间为2个工作日。由专业的测试员对考生进行测前培训,了解测试的题型和样题,提高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和应试能力。源城区(含市直属区或学校)考生的培训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和14日,各县考生的培训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和16日,地点均设在河源理工学校学术报告厅。
(三)测试须知:源城区(含市直属区或学校)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至30日,各县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至8月4日。个人安排在什么时段测试以各考生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测试地点设在河源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河源理工学校图书馆四楼)。测试工作将严格按《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规定》操作。
(四)身份确认:测试工作将严格按《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规定》操作,测试报到时查验考生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的一律不能参加测试,户口本不能代替身份证使用,如发现考生身份不符的将终止测试流程并取消此次的测试资格。现场采集电子相片为证书相片(穿有领口的非蓝色的衣服,不得戴眼镜或佩戴尺寸较大的饰物,如耳坠、项链、发饰等,长发者须整理好头发,勿遮挡五官),并核对身份证相片是否相符。同时,采用全新的指纹识别系统核实身份,如发现考生相片或信息不符的即时终止测试,重新审核考生身份。
(五)成绩查询:考生的测试成绩严格按《广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评定,请考生在测试的第30个工作日之后登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网页(http://gd.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中查看个人成绩。
六、证书领取办法
(一)集体报名的各中职学校学生:领证的时间是在测试成绩公布后的第10个工作日起的一周之内,由学校委派负责老师带加盖公章的参测学生名册统一到理工学校培训科领取。
(二)教师、社会人员和非集体报名的学生:在测试成绩公布后的第20个工作日起的10天之内为领证的时间,领证地点是理工学校培训科。考生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上交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规定的国家级考试,要提高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认识,自觉学习、推广、使用普通话,提高普通话水平。
(二)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应积极进行全面宣传,在本局、本校的网站公告测试信息,对普通话水平未曾达到省级标准的在职教师(尤其是幼儿园的教师),要鼓励他们参加升级考试,努力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如有疑问请向市语委办、理工学校测试点咨询。市教育局、市语委办联系人:袁宏林,电话:3389010。理工学校测试点联系人:黄园园,电话:3692305。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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