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公告
来源:南阳教育网 阅读:1756 次 日期:2015-04-09 15:45:0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南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现将2015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4年1月1 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凡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干部;已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普通话等级水平仍没有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等级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现职的公务员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其它人员;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二、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等级: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三、报名工作

受测人员参加培训、测试须在各(县、区)教体局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子版近照。注:1.考生电子版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2.考生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3.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4.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5.相片必须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命名。

四、培训及测试

社会及申请教师资格人员4月30日至5月2日培训,5月3日开始测试。在职教职工测试利用暑期进行,6月10日开始报名。培训测试地点:南阳特殊教育学校(南新路口向南,瓦房庄西邻),公交乘车:7路车至瓦房庄站。在校生由各学校根据各自课时安排组织报名。

南阳市语委办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