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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无为县2015年面向社会受理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无为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每人每年只准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以学校聘用合同为准)的认定机构申报一个学科,不得一年内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4、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相应学历或今年应届毕业人员。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各级师范教育类专业且在学期间有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毕业生,可免于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或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一项单科成绩必须是2014年2月之前取得的,两学成绩均在2014年2月之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校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5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非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国考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4月13日8:00至4月19日17:30,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非国考人员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国考人员直接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选择“无为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无为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点。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严格根据规定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证件照,后期体检与办证均用同版照片)。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若显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为网报成功;若显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为网报失败,需修改完善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先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好本人信息,粘贴好照片,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无为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流程见附件1)。日期为4月20日—4月24日,每天上午7:00~9:00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前一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要求空腹,体检后体检表留中医院即可。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无为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53-6322645)。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待毕业时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材料1份;
(6)非国考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成绩证明材料;
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2张小2寸照片。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
联 系 人: 程老师 电话:0553-6322645
江老师 电话:0553-6322645
无为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体检流程及体检表 》来源于无为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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