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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通知

来源:红塔区教育局   阅读:1571 次  日期:2015-03-16 1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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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溪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玉教人﹝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将红塔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对象

1、红塔区户籍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实习或实习类别不符合要求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3、红塔区辖区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三、报名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东风中路79号)。

四、报名所学材料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

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规定执行,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次180元,报名时交付。

六、组织测评

1、按照《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方法》,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2、测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报名后请留意市、区网站通知(玉溪教育网http://www.yuxiedu.com,红塔教育网http://www.htqjy.com)并保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3、测评成绩于测评工作结束后,在市、区教育网站上公布,也可关注QQ:2906847003,合格人员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领取合格证。

七、注意事项

1、申请测评科目须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的成绩两年内有效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待教育部认定系统开放后,即可报名申请教室资格认定,网络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工安排详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网站后期的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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