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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报名报考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黑龙江省2015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及专业、课程
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2015年4月18日-19日,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二、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5年1月15日-3月22日。
2.新生注册报名、报考时间:2015年3月6日-17日,由各校区(教学实习基地)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网报时间内新生需要先到招生办报名领取准考证号,然后与在籍考生一样,登陆该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2.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由各校区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到佳木斯市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
四、网上缴费办法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从2014年上半年考试起,我省自学考试将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82号)的文件规定,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同时不再收取新生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和座位等。
本次考试考生可于2015年4月8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进入考场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两证)。
六、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免考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并初审,省招考办审定。
1.资格审查及免考。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
2.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5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5月份自学考试公布成绩的同时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佳木斯市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详请咨询:
1.哈尔滨教学实习基地招生办:吕老师,电话:0451-51701377。
2.大连实习基地:郭老师,0411-66773066。3.北京教学实习基地招生办:杨老师,010-89718040。
3.学院招生办自考负责人:王平,电话:0451-51701577。手机:13634611321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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