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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标准范文:新华社瞭望周刊时评2013年1-5期(5)

来源:瞭望周刊   阅读:7014 次  日期: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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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员管理的明确指向

郑直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并指出,要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到“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再到“强化党员管理”,这些新提法、新气象说明了我们的政治生态正在进行着从顶层到基层的净化。

实际上,早在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的通告中就指出,对腐化分子混入党内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应该很坚决的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坚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党员是党的血液和细胞,党员的质量与党的能力紧密相连、休戚相关。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个体的先进性来体现,人民群众是通过党员个体的先进性来认识党的形象、感知党的先进性,决定对党的态度的。位高权重的党员干部有责任,基层的普通党员也有责任。党员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决定事业成败。唯有全体党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自身,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始终以优良的党风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但当前,确实存在不合格党员。有的党员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党员对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有的党员甚至贪污腐化、玩弄权术,败坏党纪国法、谋取一己私利。

苏共早年在有20万党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200万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2000万党员时却失去了政权、丢失了自己。其关键因素,还是党员的质量、党内组织生活、执行党的纪律出了问题。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抓事抓根本,”强化党员管理,保持党的纯洁性,还需重拳出击,标本兼治。一要把住“入口”,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坚决杜绝近亲繁殖、拉帮结派、小圈子等现象,保证党员队伍源头的纯洁性。二要畅通“出口”。党的事业容不得部分不合格党员来破坏捣乱。只有及时地清理掉这些“枯枝败叶”,让“滥竽充数”的党员“靠边站”,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永葆党的生机。三要强化监督。实行全方位严格监督,严厉打击党员违纪违法者,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

区别正常的消费和浪费

王仁贵

在全社会正在形成反对铺张浪费良好风气的当下,关于“浪费”与“消费”的不同含义和行为方式需要切实区分开来。混淆消费的概念,把浪费当消费的行为需下大力气制止;而因为反对浪费,连一些正常的消费也刻意收缩的方式也不可取。

近期不断被曝光的一些浪费现象触目惊心。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更是为老百姓深恶痛绝。一些人打着“扩大消费”的幌子,搞超标准、超规格的宴请活动,极尽奢靡之风。一道菜动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名酒、名烟样样不缺。酒足饭饱了甚至还要再来点儿高档的娱乐和健身。一些个人,豪华车辆、昂贵手表、名牌皮包等奢侈品不断“更新换代”,攀比和炫富的心态,扭曲了自己的实际需求。

诚然,内需不振是当前的一个难题,但绝不能过度消费而造成浪费。所谓人无俭不立,家无俭不旺。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是如此。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最大矛盾还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国情。同时,人均GDP、人均收入水平也较低。地区之间的发展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按照最新2300元的扶贫标准,还有超过1.2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些都是我们不能回避的现实情况。

从这个意义上说,浪费绝非小事。肆意挥霍浪费,不仅脱离国情、背离优良传统,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也许有人会说,管好公款消费就好了,私人消费是个人自由。话虽不错,但在环境硬约束、资源紧约束和粮食紧平衡的现实国情下,提倡个人的节俭和节约十分必要。想想那些连上学所必需的桌椅都没有的山区孩子,想想那些连温饱都尚未解决的困难群众,我们是否应该杜绝一切形式的浪费?

当然,在强调勤俭节约的同时,要防止借反浪费之名损害职工利益。如,有的单位打着“节约”的旗号,直接减少员工本应享有的福利。这不是“反浪费”,而是在败坏“反浪费”的声誉。

浪费是对资源和产品的过度挥霍,而消费则是正常需要的满足。提高生产力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满足社会的消费需求。反浪费并非反正常消费和理性消费。对于一些单位,尤其要把公款消费和公款浪费区分开来,把必要的开支和不必要的开支区分开来。一些日常的办公和差旅支出等还是需要予以保证的,否则会影响正常的工作。

反对浪费需要持之以恒,需要内化为每一个人内心的自觉,需要沉淀为每一个部门的长久约束。不能搞形式主义。

严打“环评”造假

李松

据报道,日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被投诉在河北省秦皇岛西部生活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过程中,存在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情况。此事再次将久已存在的环评造假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据环境保护部2010年6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在一次对环评机构的抽检中,75家被抽查的环评机构,30家出现了质量和管理问题,比例高达4成。在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中,不乏直属于国家部门的机构。

环评制度是项目审批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在不少行政审批手续都简化、缩减、取消的背景下,环评反而被列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必备程序,足见国家对环评环节之重视。

但遗憾的是,这项旨在作为环境风险过滤器、安全阀的环评制度,在现实中却屡屡防线失守,主要根源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环评制度存有弊端。依照相关规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些环评机构见利忘义,往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随意造假,“想方设法”确保环评报告获得通过。

其次,环评程序不透明。现在多数环评,实际已经成了一个纯粹技术的过程,缺乏公众参与,整个过程都处于不透明的状态。

第三,一些地方政绩观出现偏差。中央早就提出要确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但有些地方仍把GDP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为了尽快招商引资,在项目环评中“走过场”,对环评造假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直接参与造假。

鉴于此,有必要完善环评制度设计,切断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有必要让环评全过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实施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公众听证制度,使公众有条件对环评零距离审视;有必要建立更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在环评造假中,除了对涉及地方政府、建设单位责任人问责外,更重要的是,对环评机构要建立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以及信用评价考核等项制度,尤其对环评机构造假要“零容忍”。对它们的处罚,决不能像以往一样仅停留于通报批评、内部整改等层面,更不能只查单位、不查责任人,尤其是环评机构法人代表,绝不能游离于处罚之外。

同时,环境保护部的专项检查应常态化、制度化,不让环评机构存有侥幸心理。唯此,才能从源头上遏制环评造假现象。

北京治霾仍有潜力可挖

王军

1月份以来,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华北地区已经四次遭遇雾霾天气的袭扰。面对严峻的形势,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九大举措,包括:实时发布PM2.5值,控制机动车污染,京津冀联合防控污染,工地道路环保作业,科技助力减排降污,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绿化,极重污染日停驶三成公车,用电、气替代燃煤。这些举措可谓“对症”,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北京的空气污染问题,与这个城市长期以来的战略选择相关,若不在这个层面“下药”,就难以根本改观。

北京到底要集中多少功能,城市容量的边界何在,是值得再三讨论的问题。1958年北京市政府提出:“北京是我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还要把它迅速地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基地和科学技术中心。”此后,将北京建设为“现代化的工业基地”的努力,使这个城市的重工业产值的比重一度高达63.7%,在国内仅次于沈阳。全国统一划分的工业部门有130个,北京就占120个,为世界各国首都罕见。上世纪80年代,北京的各类烟囱已达1.4万多根,大气污染严重。

北京在水资源及本土矿产资源短缺的情况下过度发展工业,给自身造成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虽然8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一再要求北京“不是一定要成为经济中心”、“今后不再发展重工业”,北京也大力整改,甚至搬迁了首钢,但这个城市的经济规模仍在膨胀,并引来同样可观的人口规模,后者已接近甚至超过环境资源的承载极限,且以年增60万人口的速度发展。如果这一势头得不到扭转,前述治霾之举就如同扬汤止沸。

如何运行人口已逾2000万的城市,是北京面对的又一战略问题。北京单中心的城市结构已导致大量市民“进城上班、出城睡觉”,制造了超大规模的通勤交通,及与之“匹配”的交通污染。在北京这张已摊开的“大饼”里,地面交通由小汽车主宰,公交出行率仅44%,低于巴黎和伦敦70%左右的水平,这使得北京成为一个拥堵之城,和汽车尾气污染之城。

从国际经验来看,发展公共交通的有效方式是给予其最多的路权。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就是通过这样的方法,将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覆盖城市,使之成为市民首选的交通工具,仅以两年时间就治堵成功,并改善了空气质量。而在北京市公布的九大治霾举措之中,还看不到更为具体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实质性内容,其提出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5年预计达到50%”的目标,依然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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