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最忌“躲”与“慢”
李建平 辛林霞
14日晚,黑龙江双鸭山市通勤大客车爆炸事件初步调查结果终于公布。警方查明,11日发生的此次爆炸事件系人为引爆的刑事案件。这起造成11人死亡40人受伤惨案的调查工作至此告一段落。
但是,舆论并未停止质疑。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先是对群众及网民的质疑置之不理,始终“只发布,不解答”,对媒体采访回避、推诿、婉拒,甚至企图“封口”,导致信息披露不充分,民间质疑持续发酵,使一个刑事案件发酵成疑似“瞒报事故”。“瞒报”之说“出炉”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被动“灭火”,直至事发第五天,才开始对记者的疑问进行解答,并派出本案调查组的新闻发言人和当地警方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双鸭山市政府部门反思时认为,调查处理过程中存在着抢救、送医、治疗、调查等职能环节信息未及时沟通,以及职能部门与媒体信息通报不及时等原因。本案新闻发言人车维华也表示,工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自己在新闻发布、信息披露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公共事件中破除公众疑云的关键点,在于信息的公开透明,而政府部门则应是主导。如果政府部门在这一过程中遮遮掩掩,就会使公众疑窦丛生,更会质疑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特别是随着新媒体迅速发展,政府部门从前“躲”和“慢”的处置公共事件的传统思维和手段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党政干部需要增强公共事件中信息公开意识,在加强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尝试使用微博新闻发布等现代手段,提高信息发布的速度、公开的力度与透明的程度,实现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与时俱进。
一方面,各级干部首先应从思想意识方面增强公共事件中信息公开的意识,各级政府应将信息公开意识作为判断干部是否成熟、能否跟上时代发展的一个考量标准。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让官员面对媒体时由“堵”变“疏”。
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和完善已有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将新闻发言人承担的信息公开任务看作一个系统化,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的工作,全面掌握信息并准确发布。对于影响新闻发布的个人或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追究责任。
同时,在微博成为信息发布平台的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不宜仅局限于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尤其在应对网民质疑或网上传言时,可以采取官方微博发布等方式更快捷地澄清事实。
“打车难”病根在垄断
李松
近日不断有媒体报道,在北京、天津、西安等多个城市上下班高峰时段、重点区域,“打车难”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出租车司机挑客、拒载、不打表高价宰客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打车难”问题由来已久。这些年,各地政府再三整顿,可“打车难”问题至今非但没缓解,反而愈演愈烈。
据报道,在北京上班高峰期,司机们或在车内睡觉、看报纸,或站在路边抽烟、擦车。因为这个点路上堵,拉活挣不到钱。在西安,28辆空出租车经过,没有一辆车愿意“打表”载客,索要的价格几倍于正常价格
此前,各地对于出租车拒载、高价宰客的处罚仅停留于罚款层面,而近期北京交管部门却推出“史上最严”处罚措施——出租车司机出现拒载、侃价等行为,将视情况轻重停岗1至3年;列入行业“黑名单”的驾驶员不得再次录用。
那么,“打车难”顽疾缘何久治不愈?原因很简单,各地对出租车司机的处罚再严厉,也只是关注了出租车行业的“细枝末节”,这种整顿治标不治本。
对违规出租车司机严格处罚当然很有必要,可要彻底解决“打车难”,关键还在破除垄断。出租车行业垄断至今没有打破,造成供需失衡,是“打车难”的根本原因。城市交通拥堵、出租车运营效率不高,出租车行业不规范,拒载行为屡屡发生,也是造成“打车难”的重要原因。
地方政府并非不清楚症结所在,但因为与出租车公司有着剪不断的利益纠葛,所以难以做到壮士断腕,导致对出租车行业宏观调控不力和监管不力。
出租车行业目前主要是准入管制、价格管制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管制,这使出租车无法应市场需求而增减。同时,准入管制禁止个人经营(除原有的少量个体出租车外),导致行业整体管理成本较高。
更不合理的是,长期的垄断经营让出租车公司“旱涝保收”,而真正干活的出租车司机“份子钱”居高不下,收入水平偏低,失去基本的积极性;目前的车资标准,也未能体现司机的时间成本、堵车时的汽油耗费,以及异常天气下的出车风险等因素。
因此,政府有必要下决心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把出租车行业的管理重心从控制准入到转向运营管理,管车辆的技术、标准等方面,通过有调控的充分市场竞争带来出租车运营的供需平衡。具体而言,就是允许个体司机直接开业、纳税、购买保险、直接接受交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当然,出租车只是城市交通的补充。解决出行难根本出路,在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工资清欠要靠制度
郑直
又到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清欠再次引发社会热议。
在江西,一老板用秘鲁币假扮欧元给农民工发工资,老实的农民工受骗上当;在陕西,一房地产商有钱斥资百万请香港明星出席楼盘庆典,却对几千位农民工欠薪千万元,引得百名农民工“下跪讨薪”。
2012年12月中旬,人社部、住建部、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总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2013年1月31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进入新世纪以来,这样的“专项行动”屡屡打响,但仍难遏制每到年末便会袭来的欠薪潮。“年年清欠年年欠”的现实,说明传统的“专项行动”威力正在减弱,以制度建设治理欠薪才是治本之道。在一些地方,治理工资拖欠的探索正在成型。比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即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3%缴纳保证金,用于其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时的先行支付资金。
河北邢台、宁夏中卫则推行了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一卡通”系统,对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建设、人员流动、持证上岗、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工资拖欠进行预警提示。由于效果明显,人口大省河南也拟推行此举。有的地方还在试水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协议以及欠薪“黑名单”制度。
通过工会讨薪也是制度化清欠的可靠方式。作为职工利益的权威维护者,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帮助农民工讨薪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自2004年起,全国各级工会在多部委的联合“专项行动”中,共帮助职工和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0多亿元。
如今,工会组织正在完善工资清欠的手段。比如基层工会可以通过摸底调查,摸清企业欠薪情况,促成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方协调沟通。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工会组织可以请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或者取消企业资质、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严厉查处;一旦出现欠薪逃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刑法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今年,全国县以上的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还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窗口,为农民工免费代理法律诉讼。12351职工维权热线也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绿色通道”。
依靠制度建设和组织行为理性维权,是将农民工维权导入正轨,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也是帮助他们告别“下跪讨薪”的根本解决之道。
冷静看待科技一等奖空缺
孙英兰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1月18日在京举行。备受关注的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今年依然空缺。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成果已连续4年增多,这表明我国基础研究能力正在迅速提升。从科技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近年科技奖励获奖项目名录上不难发现,国家自然科学奖在2009年有28项,2010年有30项,2011年36项,2012年达到41项,在生命科学、物理、天文等领域涌现出一批优秀成果。
但一个不应回避的现实是,过去12年中,一等奖曾出现过8次空缺。今年,这一体现原始创新能力的奖项再次空缺表明,虽然近年来我国原始创新能力持续加强,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和重大原创技术的成果还缺少“扛鼎”之作。
冷静地看,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出现空缺,说明国家级科技大奖的评选“高门槛”,严把关,宁缺毋滥。这种求真求实的科学作风值得称赞。
一方面,任何一项科技成果尤其是重大的原始创新成果的取得,绝非一日之功、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时间的研究过程。曾获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中国植物志》的编研,就经历了四代科学家50年的潜心钻研。另外,科学研究有其自身的规律,只有积累到一定阶段,才有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2000年之前我国曾有24个项目获得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因为这些都是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积累。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在自然科学许多重要领域,我国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科技发展同步尚需时日。
再则,现行科研体制机制的一些弊端,如缺乏强力协调的多头管理导致政策相互掣肘,科技资源配置高度分散致使科技项目低水平重复现象普遍,科技资源浪费严重,产出效率低下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亟待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适应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
良好的科研环境有助于科技成果的大量涌现。目前,我国急功近利的科技评价体系导致科技人员人心浮躁、学术风气不正甚至出现学术腐败等现象。这种科研环境很难产生国际上有影响的科研突破。
随着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制度环境、创新环境和创新文化的逐步形成,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一个“鼓励争鸣”、“提倡富有生气、不受约束、敢于发明和创造的学术自由”的环境里,一定会涌现出大量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我国科学家也一定会为世界科技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