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请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收发文件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被征地农民;
(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C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有短期工作打算,不准备长期在招聘岗位工作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注:已领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工资待遇包括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部分和单位发放部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发放部分面谈,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8:30—12:00;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均需提供相应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83-6635821。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2024年12月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L37XBtgL6x95HXQ1ajj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