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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沧市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选聘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5250 次  日期:2021-07-09 1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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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研员和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9〕13号)和《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学校编制、人员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聘2名教研员和17名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岗位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2个: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1个;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1个。

2.镇康县一体化学校6个:一体化学校本部高中政治教师岗位1个,高中地理教师岗位1个;一体化学校本部初中英语教师岗位2个、初中物理教师岗位1个、初中数学教师岗位1个。

3.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6个: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个,小学数学教师岗位3个。

4.镇康县南伞镇教育办公室5个:民族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1个;白岩完小语文教师岗位1个,数学教师岗位1个。

注:报考实行1人1岗,不得同时兼报2所学校或2个岗位,也不得同时兼报2个学科。

(二)范围

正式招考录用为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乡镇中小学工作满5年,特岗满8年,在县直学校或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到2021年8月。

(三)资格条件

1.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或学科教研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成绩;

(2)具有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调研报告、课件制作、学科研究等能力;

(3)具有组织开展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教学分析、课程建设等工作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报考小学教研员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研员必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2.一体化学校教学岗位资格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思想素质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校有1年及以上本学科任教经历;

(3)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6)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班主任及学科教学工作。

3.南伞边境完小教学岗位资格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好,师德师风好,近三年学年末教学成绩至少有2年高于全县平均分,同时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教学成绩证明(法人签字盖章)。无教学成绩的人员,由学校考核达“优良”层次,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年末考核证明;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南伞镇教育办公室教学岗位资格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好,师德师风好,近三年的学年末教学成绩至少有2年高于全县平均分,同时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教学成绩证明(法人签字盖章);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违规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人员。

(五)发布公告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相关QQ群、微信群中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2日,共5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3日8:30—18:0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

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郭老师:13988313262

张老师:13988301995

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袁老师:13578440286

罗老师:13987015017、0883-6630720

镇康县一体化学校

付老师:18308835217

李老师:15334412844

南伞镇教育办公室

杨老师:13759387597

鲁老师:13988357618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考核加分的人员,需提供近五年来(2017-2021年)省市县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提交近几年最好2次市、县学年末统测成绩证明材料:1-5年级取2018、2019、2021年;6-8年级本学年末已出成绩的人员取2019-2021年,未出成绩的人员取2018-2020年;9年级取2019-2021年。

四、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的岗位设置等级,若教研(电教)室、各学校无对应空岗,必须同意服从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同意享受可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待遇方可聘用。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不签订协议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选聘方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笔试(总分100分)

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均进行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10:30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开考比例:本次选聘按1﹕3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4.笔试内容

(1)小学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小学相应学科六年级统编教材上、下册;

(2)中学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初中相应学科统编教材;

(3)高中专任教师岗位:高中相应学科统编教材。

5.笔试所占的分值及出题形式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出题总分100分,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教师封闭命题,监督制卷。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教研(电教)室教研员、一体化学校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三)说课(总分100分)

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说课。

1.时间:2021年7月15日下午14: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2比例进入说课,现场抽题,准备20分钟后进行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说课内容

(1)小学专任教师岗位:小学相应学科六年级统编教材上册

(2)中学专任教师岗位:初中相应学科九年级统编教材上册

(3)高中专任教师岗位:高一年级相应学科统编教材上册

5.说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分100分,根据说课程序制定说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四)听评课(总分100分)

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进行听评课。

1.时间:2021年7月15日下午14:00-15:00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5比例进入听评课。

4.听评课内容

(1)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听评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视频(40分钟)。

(2)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听评初中数学课堂教学视频(45分钟)。

5.听评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听评课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听评课程序制定听评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五)课件制作(总分100分)

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进行课件制作。

1.时间:2021年7月15日16:00-18:00

2.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听评课成绩1:2比例进入课件制作。

4.课件制作内容

(1)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小学语文六年级统编教材上册

(2)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初中数学九年级统编教材上册

5.课件制作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课件制作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课件制作相关标准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六)考核加分(10分)

考核加分以实际分数计算纳入考评总分。

(1)近五年受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部级表彰加8分、受市厅级表彰加6分、县处级表彰加4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2)近三年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10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8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6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3)近五年来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3分;

(4)在市、县级学年末统测中:小学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第五名加2分;初中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

(5)有多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10分计算。考核加分需提供个人最好(两次)成绩证明材料;证明由学校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核实认定,教研(电教)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电教)室公章。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考核加分材料如出现造假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个人综合成绩

1.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40%+考核加分

2.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听评课成绩×20%+课件制作成绩×20%+考核加分

(八)成绩公布

个人综合成绩公布在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九)录用方法

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岗位、学科选聘计划人数确定选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则以近三年教学成绩排名顺序靠前者优先,若教学成绩仍相同,则以受表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十)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按照学科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教师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自始至终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6630901;镇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6630130;镇康县教育体育局:6630656。

来源:http://www.ynzk.gov.cn/zhenkan/szxw/tzgg43/75457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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