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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   阅读:5730 次  日期:2021-06-01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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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面试公告

为做好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省、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宣威市卫生健康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前1天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签名的《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四、面试方式

(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能力,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实行考官实名制评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必须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每位考官独立评分,每组设7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设5个面试室,由5组考官组成,每个面试考官组设7名考官,由纪检监察人员从宣威市卫生健康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的方式确定。每组设1名主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从考官中指定。面试考官组确定后实行全封闭管理直至面试工作结束。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06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规定时间外不受理)。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门诊8楼人事科。

(三)面试时间:2021年06月05日8:00至面试结束。

(四)面试地点: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医技楼4楼、5楼。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立面试考场,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疗、后勤相关服务,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录音录像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面试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的先后顺序和面试室在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面试序号。

(十)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内容。

(十一)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二)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三)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经历业绩评价分数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

按规定网站上公布的《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有关疫情防控精神和要求,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室。在考点入口、进入候考室查验身份时须解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待查验完毕后须立即戴回口罩。在面试考场面试时须解除口罩,待离开考场后须立即戴回口罩。

(二)各位报考人员须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属地。面试当天须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考点入口处进行疫情防控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四)“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考生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防疫备用考室进行面试。

(五)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取消面试资格。

(六)“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能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防疫备用考室进行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联系电话:0874—7817988(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4—7164372(医院党政办)

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日

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1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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