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特岗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为做好2020年澜沧县特岗 工作,确保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澜沧县2020年特岗 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进入审核。(详见附件1:2020年澜沧县特岗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审核内容
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澜沧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879-7233090,联系人:郭老师、钟老师。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到聘用时必须出示原件方可聘用);
3.学历认证报告一式一份。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已经取得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附件2);
7.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请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
8.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9.《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0年特岗 面试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于本县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低于1:1.2比例进入面试,若低于1:1.2比例的岗位依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替补审核,不低于1:1.2比例的岗位不再替补审核。
2.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的,需出具“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4),承诺书可以用以下2种方法中任选其一进行书写:
(1)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指定地点亲笔现场书写;
(2)难以到现场书写的,考生可委托其直系亲属等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书写。资格复审期间,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但不愿意书写“承诺书”的,由教体局2名工作人员记录情况签字确认后,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符合面试条件、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参加面试,并取得《澜沧县2020年特岗 面试确认书》的考生。
(二)面试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面试工作。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
面试人员就位时间:面试当天上午7:00
面试地点:澜沧县民族小学
(四)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类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其余学科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五)面试内容
1.音乐、体育科目(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科目
A.键盘(35%):限钢琴、电钢琴或手风琴(考场提供),弹奏一曲自选独奏曲目,内容自行准备,限时5分钟内。
B.自弹自唱(35%):根据抽签抽取现行教材四、五年级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现场抽签确定弹唱内容(考生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只能选择考场提供的键盘类自弹乐器,边演唱边伴奏。限时3分钟内。
C.个人才艺展示(30%):(独唱、舞蹈)任选一,节目自行准备,限时3-5分钟。注:舞蹈所需音乐自行用U盘拷贝准备。
(2)体育科目
A.25米往返跑(30%):(男20次,女16次。参考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
C.运球上篮(30%)(参考云南省体育高考标准);
B.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20%);
D.1分钟跳绳(20%)(参考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标准)。
2.其余学科岗位(说课)
(1)说课所需教材自行准备(面试时只能带面试范围规定的课本及教师用书);
(2)考生按当天所抽到的顺序号提前30分钟抽取说课内容;
(3)考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后,由教育局考试工作小组安排到备课室进行30分钟的个人备课(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说课时间为10分钟/人
(5)面试范围:
1)小学学科为:三至五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
2)中学学科为:七至九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
(六)面试分组及评委设置
1.面试分为5组进行
(1)组建小学语文学科评委组1个;
(2)组建中小学数学学科评委组1个;
(3)组建中学综合学科评委组1个;
(4)组建音乐学科评委组1个
(5)组建中、小学体育学科评委组1个。
2.评委设置
每个考场的评委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
三、面试流程
8月20日上午07:0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和《2020年澜沧县特岗 面试确认书》到考点抽签室门口,先出示“云南健康码”(申报二维码详见附件2),“绿码”的经测体温、消毒等程序后进入抽签室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考生进入抽签室后,手机必须关机,统一交给工作人员保管,背包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待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取回。(未按规定时间8月20日上午07:0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8月20日上午07:20,引导员将抽好签的考生带入候考室等待面试。
8月20日上午07:30,引导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将考生依次带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其他人员在候课室等待。除在备课室自行准备的说课稿以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何材料带入面试室,所需稿纸由考点办提供。面试结束后说课稿交工作人员装档,不得带出面试室。在候考室等候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候考室。
8月20日上午07:20,评委到达抽签室进行抽签。
8月20日上午07:40,组织考生和评委进行回避程序。
8月20日上午08:00,面试正式开始。
说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不得在考场逗留,由引导员带入休息室休息等候成绩。
当天上午全部考生测试结束后,引导员引导本考场的全部考生返回测试考场听候宣布专业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宣布后,评委宣布考生退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下午18:00前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果发现公示的面试成绩与测试考场宣布的不一致以及其他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公办室联系进行复核。
四、面试评审
(一)评分要求
评审组严格按各学科课面试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计算平均分(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成绩公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不折算成绩,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参加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工作。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澜沧县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学科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同时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必须进行“云南健康码”的扫码注册,注册为绿码者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按规定提供健康绿码或属高风险、中风险人群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得参加现场面试。若隐瞒身体健康情况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除身份核验和面试室内面试外,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三)纪律要求
1.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相关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回避。
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具体是指包括面试人员的姓名、籍贯、简历、身份证号、本人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等,不得穿着制服或有明显标记、饰物的衣物,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面试事项;因面试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0年澜沧县特岗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个人承诺书
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0年特岗教师面试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5日
附件【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0年特岗教师面试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2020年澜沧县特岗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www.lancang.gov.cn/info/1082/33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