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部门(单位)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可通过灯塔-聊城组工网(www.lczgw.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不含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所属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县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驻聊机关所属的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20年9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我省公开遴选 违纪违规尚在处理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灯塔-聊城组工网(www.lczgw.gov.cn)
报名分以下四个步骤,四个步骤完成后,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
1.组织推荐。7月20日前,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须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其《报名推荐表》上签字盖章。申请人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还需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属于驻聊机关所属的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的须携带上述证件向市级主管单位提交《报名推荐表》,市级主管单位进行把关,确定拟推荐人选并签字盖章。
各推荐单位(部门)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在状态、不安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报考条件的,优先推荐。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与报名推荐表信息一致),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3.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4.发送PDF格式的《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16:00前将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报名推荐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PDF格式《报名推荐表》后,在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灯塔—聊城组工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遴选职位和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表》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自主命制面试专业测试题。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聊城组工网”(http://www.lczgw.gov.cn)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遴选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遴选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考察工作注重听取考生单位党委(党组)意见,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拟任用人员情况分别在灯塔-聊城组工网(www.lczgw.gov.cn)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在遴选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635-8260971、82609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2188036
2.报名推荐表
聊城市公务员局
2020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lczgw.gov.cn/31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