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国资委关于公开遴选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为推动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宿迁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宿国资发〔2020〕36号),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迁市国资委”)决定公开遴选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20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诚担当,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职业信誉良好;
2、具备较强的战略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3、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审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长,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履职记录良好;
4、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4月30日);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1、人选报名。填写《宿迁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宿迁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审。宿迁市国资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形成入库人选初步意见。
4、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6、选聘。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聘期不超过3年,聘期内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聘期届满需要连任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7、遴选日常化。宿迁市国资委建立日常化外部董事人选推荐制度(可通过宿迁市国资委邮箱报名),除本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才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宿迁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贴一寸蓝底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填写同意报名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宿迁市国资委邮箱sqgzfg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xxx外部董事人才遴选”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电话:(0527)84360013、13585264060
联系人:张林林
信息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tzgg/202004/65d7ec1e4e4041a58abadd10dce236e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