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二)云南省聋儿康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中国昆明济世之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以上三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各岗位招聘条件和社招人员的年龄条件详见附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5月27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鼓励广大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考生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9年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www.cl.yn.gov.cn)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裁减招聘人数。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入注册界面按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站地址:http://www.ynpta.net。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00:00至6月2日24:00;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5月27日00:00至6月4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6月26日00:00至考试当日。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09:00—11:00。
本次报名资格初审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配合人工审核的方式,针对系统自动资格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将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你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的所设置的形式要求,招聘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要求考生提交各种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计划裁减公告于6月24日前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9年5月27日00:00至6月4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内容详见计划表。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5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6月26日00:00至考试当日,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可通过网站在线留言或发邮件到957167787@qq.com联系人工对账。
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10日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残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 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1-65732360转5174
(二)监督电话:0871-65725867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单位级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工作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录条件 | 备注 |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麻醉医师 | 从事医院麻醉科麻醉医师工作,主要负责手术病员麻醉有关工作,确定麻醉方法、用药、实施麻醉及术中病情观察,填写麻醉记录单及麻醉物品登记,完成术后患者护送及交代术后注意事项,负责麻醉器材维护麻醉药品请领及保管工作,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麻醉学专业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以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麻醉专业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具有中级职称报考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有高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考试科目为:医疗基础知识及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知识。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影像医师 | 从事医院放射科工作,主要操作DR、螺旋CT、MRI等影像设备,准确判读并出具影像报告,参与科研教学工作,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医学影像学专业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具有医学影像学执业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取得医学影像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以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影像和放射诊疗专业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内科医师 | 从事医院内科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具体负责住院、门诊的值班、书写病历、参加科内查房、负责管理所管病员等相关工作。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内科学专业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具有内科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内科专业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骨外科医师 | 从事医院骨外科医疗工作,主要负责骨外科日常医疗及住院医师业务指导、管理工作,做好科室日常查房、手术、治疗及特殊诊疗工作,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参加临床讨论及会诊,参加重大抢救工作。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骨外科学专业 |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具有骨外科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职称资格,骨外科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康复治疗师 | 从事医院康复治疗部门康复治疗工作,负责康复评定、制定康复治疗处方,对患者进行功能恢复等相关治疗,及时与临床医师讨论治疗方案,提出建议。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 |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康复治疗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不需要资格证。 | ||
中国昆明济世之家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康复 | 从事康复工作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康复治疗学专业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会计 |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电算化、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 | 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办公软件高级应用二级及以上证书 | 具有中级职称报考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有高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知识。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管理 |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 1 | 国民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岁以下 | 不限 | 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计算机 | 从事信息统计和计算机维护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计算机类(二级目录) |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英语 | 从事英语教学和对外交流工作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岁以下 | 公共英语、国际英语、使用英语、英语、英语翻译、英语口译专业 |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 | ||
云南省聋儿康复学校 | 公益一类 | 县(区)级单位 | 教师 | 从事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教学工作 | 1 | 国民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岁以下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专业 |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及以上 | |
合计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