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19年春季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及省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现将盘龙区2019年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盘龙区的社会人员。
3.持有盘龙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盘龙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5. 港、澳、台居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昆明市主城区(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内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七)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报名流程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8日8:00至5月10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三)现场确认
1.社会考生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
社会考生在“盘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教育’窗口” 现场确认点(景武路15号3楼)进行确认,联系电话:63165958。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盘龙辖区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普通高校自行安排,考生应以学校通知为准,咨询电话如下:
云南农业大学:0871-65227647、0871-65227085、0871-65227807(农大体育学院)
西南林业大学:0871-63863048
盘龙辖区内高校未设报名点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政务局窗口进行现场认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经昆明市主城区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后,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三)原件。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后)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昆明市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考层次及科目)。
(六)户籍在盘龙区的需提交本人户ロ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盘龙区户籍但持有盘龙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在盘龙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七)普通话等级证书
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四、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8日携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到信息确认地点查看认定结果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指引流程
附件二: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