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洱市景东县卫计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状况和空编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9年我县卫计系统计划紧缺人才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紧缺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一)景东县人民医院:15人(专业: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专业)
(二)景东县中医医院5人(专业:中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三)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专业)
(四)景东县妇幼保健院1人(专业: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五)景东县安定镇中心卫生院2人(专业:临床医学类)
二、招聘的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热爱卫生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普通招生计划医学类专业毕业,未被普洱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2017、2018年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2019年毕业生须有院(系)的证明材料。
(四)户籍:不限。
三、招聘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大理大学古城校区文化广场(大理市古城弘圣路2号)。时间:2019年3月12日上午9:00报名、面试开始至结束。
(二)地点: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9:00报名、面试开始至结束(景东县人民医院、景东县中医医院招聘岗位)。
(三)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生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9:00报名、面试开始至结束(景东县人民医院、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景东县妇幼保健院、景东县安定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岗位)。
(四)若前面的招聘会已确定人选,则不再参加后续的招聘会。
四、招聘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现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二)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知识。
(四)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五)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进入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县卫计局、县人社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景东网(网址:www.pejd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景东县人民医院办公室:0879-6221327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18187909555
景东县中医医院办公室:0879-6223430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987946686
景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879-6230026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988393276
景东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879-3027872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3759010545
景东县安定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0879-6348565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13887980266
(二)查询网站
普洱景东网
网址:www.pejdw.com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附件: 1、景东彝族自治县卫计系统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简历表.doc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