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及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10月9日,上午8:30—11:15,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槐树路108号-6(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四楼404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好《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贴在准考证上)到规定地点报名。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如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拟聘用者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招商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参照区人社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区招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六、相关说明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在各招聘环节中,我们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招聘简章由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87652958,8766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