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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    阅读:148428 次  日期:2018-06-23 14: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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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青人社厅发〔2013〕75号)和《2018年省直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青人社厅发〔2018〕5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8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遴选职位

本次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有25 个单位57个职位共79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18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州)及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已登记备案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省、市(州)公安、司法系统一线民警;

3.中央驻青单位、省直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设在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的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已登记备案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基层工作经历累计满5年(含试用期);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取得公务员身份之后,在县(区、市、行委)以下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作时间。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时间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借调到省、市(州)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的时间(除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6个月以内短期培训外)不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报名人员可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职位表》,了解各遴选机关的公开遴选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4日,7月5日9:00至17:00为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职位人员调剂改报时间。

(三)报名地点。省直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四)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青海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遴选职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遴选机关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的遴选人数。报考者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五)资格审查。遴选机关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核的应即时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以便报考人员能够及时到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机关报名。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2日8:30至7月13日18:00,到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按相应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

(一)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基层公务员的政治鉴别、依法办事、群众工作、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等能力,由报考人员在计算机上作答,当场评判出成绩。通用能力测试成绩占遴选总成绩的20%。

(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遴选总成绩的30%。

通用能力测试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笔试:9:00--11:30,通用能力测试:15: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测试结束后根据通用能力测试和笔试加权合成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和考察人选。

(三)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通过面试加岗位能力书面测试、实际操作、情形模拟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只进行面试,由省直遴选机关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机关于面试前一周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遴选总成绩的40%。

五、考察

由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核实公务员登记情况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由纪检部门出具考察对象廉政情况意见。考察成绩占遴选总成绩的10%。

六、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的总成绩及拟遴选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机关可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递补人选。

咨询电话: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0971--8483937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0971—8258291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 8258587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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