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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社局   阅读:1403 次  日期:2017-07-22 17: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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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思茅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调动思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事业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普洱市各县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数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单位简介

(一)普洱市思茅区职工服务中心:为思茅区总工会管理的股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职工医疗互助、维权、就业培训,送温暖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使用以及思茅区总工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事宜。

(二)普洱市思茅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及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事宜。

(三)普洱市思茅区国库支付中心:为思茅区财政局管理的股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负责财政收付系统内部维护;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负责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制度;协助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

(四)普洱市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及科学知识宣传;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使环境保护、水务管理、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普洱市思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为思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股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

(一)计划选调管理人员8人,岗位分别为:

1.思茅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人;

2.思茅区国库支付中心:1人;

3.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人。

(二)计划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岗位分别为:

1.思茅区职工服务中心:1人;

2.思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人。

详细岗位计划及要求见《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普洱市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此类人员通过拟选调人员公示后,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方可办理选调调动手续)

2.普洱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注:中央、省、市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团结协作精神。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其他条件

(1)学历、年龄和其他选调要求详见《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乡镇工作人员还须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动人员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选调信息由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选调信息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只需将《思茅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扫描件(文件名为“单位+姓名”)、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和选调单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扫描件(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发送至选调单位邮箱,并及时通过报名电话核实确认报名情况。每人限报1个岗位。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址、邮箱及电话

思茅区职工服务中心:思茅区总工会(普洱市思茅区边城东路2号),邮箱:smqzgh@126.com,联系人:徐璐,联系电话:0879-3088204,13577995200。

思茅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过街楼44号),邮箱:smqzfbdyyk@126.com,联系人:杨燕,联系电话:0879-2133830,13987931236。

思茅区国库支付中心:思茅区财政局(普洱市茶城大道3号),邮箱:cycz19@aliyun.com,联系人:杨利伟,联系电话:0879-2126195,2140679。

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思茅区茶苑路28号三楼),邮箱:447048987@qq.com,联系人:邢稳稳,联系电话:0879-2161228。

思茅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思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4号),邮箱:smqajjbgs@163.com,联系人:白元华,联系电话:0879—2140977。

4.资格审核:报名同时,选调单位根据选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3。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不完整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思茅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注明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

(四)考试

考试由思茅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加权计算组成,按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体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能力。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思茅网公布。

2.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持资格复审材料到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思茅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面试

根据公开选调单位工作实际确定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思茅网公布。

4.经历业绩评价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思茅网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

(五)考察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参加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讨论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经体检合格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思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思茅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考察、体检和公示各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均可进行递补。

(七)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思茅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思茅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选调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六、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

(三)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各项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选调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整个选调工作,邀请区人大、政协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思茅区委组织部、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3025764(思茅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9-3012521(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124434(思茅区纪委办公室)

附件(请点击下面附件查看或下载):

1.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思茅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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