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特岗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云教人〔2012〕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精神,现将怒江州贡山县2017年特岗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云南省2017年特岗 笔试成绩,以县为单位按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最终确定62名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贡山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茨开路135号)。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
①已盖章的《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盖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②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往届生)、经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③一寸白底板免冠彩色近照4张。
2.资格复审有关情况说明:
①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说明毕业证等证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个人做出书面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提交相关证件原件;
②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且条件符合但还未领到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出具有关证明件,个人做出书面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提交相关证件原件;
③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未能按照要求提供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依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要求,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④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面试相关手续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的面试岗位将从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本县本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工作
在贡山县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贡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26-27日。
2.面试地点:贡山县茨开完小教学楼。
(二)确定被面试人员名单。以县为单位,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和学科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被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70%、答辩占30%,当场评分、亮分。
(四)个人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构成。为确保招聘质量,个人综合成绩低于110分的人员不予以录用。
(五)说课课题的确定
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由县纪委从题库中抽取并公布说课课题。
(六)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上午7:30),因涉及抽签,不按时到侯考室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人员需携身份证、准考证、说课稿进入面试考场。面试人员向评委提交8份说课稿,必需使用县教育局提供的2017年特岗 面试说课稿稿纸,并要求手写。
3.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面试人员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准喧哗。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封闭后,封闭至面试结束,面试人员被告知面试成绩后,请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1.2017年8月2日上午8:30。
2.体检地点:怒江州中医院。
(二)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或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若体检后出现缺额或初检不合格且经复查仍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个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通过怒江州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在2017年8月2日上午8:30到怒江州中医院医务科办理体检手续;
2.体检人员必须保持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和保持晨尿(起床后不解小便);
3、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好身份证、面试通知、一寸白底板免冠彩色近照1张。
联系人:
李老师和老师
办公室电话:0886—3511337
贡山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