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2017年特岗 面试实施办法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和《会泽县2017年特岗 公告》,为保证面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特制定本面试实施办法。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场地安排
面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上午6:50—12:00,下午1:50—7:0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会泽县2017年特岗 面试须知》。
面试场地:会泽县驰宏小学。
面试场地分设初中组应试室、小学组应试室和侯试室。
应试室设置评委席、答辩席、计分席、监督席。
三、评委及工作人员
面试评委设小学、幼儿园组和初中组,每组设评委7名,其中主评1名。每组设工作人员5人,其中:2名计分员,1名联络员,1名监督员,1名场外工作人员。
四、面试规则
(一)面试人员确定
1.按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2的比例(小数点4舍5入)且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差额至少为1人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实行等额面试。
2.招聘岗位最后1名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最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3.拟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复审,审查面试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资格审查通过且按时提交了个人学籍档案的方可进入面试。
4.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各竞聘岗位若出现名额空缺,根据招聘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试题确定
各面试组确定若干套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和基本技能,考察其是否有严重口吃、表达障碍、身体残缺、心理不健康等不符合从事教师职业的条件。应试者从面试试题中现场抽取面试题目,交由主评提问,应试者作答并回答主评追问问题或按主评要求进行必要的技能展示。
(三)面试评分
1.面试当场评分,满分100分。每位人员面试结束后,评委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得分。
2.面试得分全额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并作为选岗顺序的依据。
五、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11:00在会泽县教育局大门口宣传栏公布。
六、整个面试工作在省特岗办、市特岗办的指导下工作,由县人大、政协、纪委、人社局、组织部派员全程监督。
会泽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