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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2017年致自考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西宁市教育考试院   阅读:100008 次  日期:2017-03-01 14:52:5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西宁市2017年致自考考生的一封信”,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考生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建立良好的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安全,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全体考生: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考试诚信不仅是国家选才的需要,也是考生公平竞争的要求。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将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所有考点全部实行网上巡视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刻录每个考场的施考情况并组织考后监控录像回放,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代考等行为。

请考生认真阅读相关法规条文内容,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以免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规一: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法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替考等行为将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考前或考试期间恶意传播各类涉考有害信息,贩卖所谓试题和答案,兜售无线电作弊工具,组织团伙舞弊,干扰破坏考试公平和秩序。极少数考生抱着侥幸心理,或花钱买假试题、假答案,或花钱买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最终受骗上当,追悔莫及。

为了确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西宁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一、 网上报名工作。

请您在进行网上(http://www.qhjyks.com,点击“自学考试”进入自考网报系统)报名报考前,仔细阅读《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报考简章》和《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及流程》,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一)第一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线注册务必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以及真实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上传真实且符合要求(6个月以内1寸[105像素*150像素]免冠白底,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的照片,如果身份证、姓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有误,将可能影响到信息确认和正常考试以及以后毕业证的办理。

(二)网上不进行实际缴费,但需要进行“立即缴费”操作,点击“立即缴费”前务必确认报考科目信息准确无误,一旦提交考生则不能修改所报考的信息。

(三)考生网上报考完成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报考的考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报考信息,否则视为报考无效。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成功后,如果发现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和照片)有误,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考区提交《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的户籍证明,考区审核签字盖章后,在网上上传并上报纸质材料,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关键信息变更方可生效。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9月10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下半年9月6日至9月10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各位考生考试前一周登录http://www.qhjy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仔细阅读“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上的“考场规则”及考点张贴的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要求参加考试,避免无意识犯规。

四、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上的时间到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注意交通安全,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教师允许方可交卷出场。

(三)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答题。错误填涂、在规定范围外答题,有可能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

(四)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避免上当受骗。

(五)诚信考试,进人考场除相关证件(“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身份证”)和必要的考试文具(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注:请将文具装入透明塑料袋内)以外,不允许携带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入场。

(六)考点严禁携带除答题必用的文具以外其他任何物品的考生入场,请考生在入场前做好个人物品的保管工作(放置在家里或托人代管),考点不负责考生个人物品的保管。

五、关注相关信息。

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请登录网址http://www.qhjyks.com和http://xnea.xnedu.cn。

考生朋友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诚信考试,公平竞争。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试圆满成功。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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