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的公告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是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2﹞60号)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函﹝1984﹞285号)文件批准,于1987年10月开办的一所面向云、贵、川、渝三省一市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高等宗教院校,属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管的事业编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专业教师和1名教务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 专业教师岗位
1.招聘人数:2人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 作风正派,信仰虔诚,思想中正,品德优良,乐于奉献;
(3)热爱并立志为伊斯兰教教育事业奋斗的优秀教职人员;
(4)年龄5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从事过清真寺经堂教育或经文学校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伊斯兰教经学素养,有较强的阿拉伯语教学经验及学生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管理及班主任经历者优先录用。
3.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底薪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专业教师根据应聘教师个人具备的学历、学位、教学情况,评定相应职称,按照所评定的职称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2)工作期间提供住宿和相应的伙食补助。
(二)教务管理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3)熟悉并热爱伊斯兰教教育工作;
(4)年龄不限,身体健康,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学校教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经验。
3.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底薪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并根据岗位职务情况,参照在编职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2)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6日-3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昆明市滇池路256号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三楼办公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285662328@qq.com。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根据应聘职位提供工作简历及相关工作证明各一份;
3.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我院将电话通知面试,经面试合格进入试用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桂老师 0871-64645561 18387078877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