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法院系统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备注栏。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于12月27日下午14:00至16:00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招考单位确定。
联系电话:0836-2811193(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