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的 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和《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昭通市2016年高中、中专(职高)优秀紧缺专业 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我校招聘教师面试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监督下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原则。
二、面试对象
参加报考昭通市财贸学校2016年优秀紧缺专业 通过初选的考生。(通过初选考生名单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昭通市财贸学校。
四、组织领导
1、由学校组织成立面试领导组及评审专家组
2、学校成立纪检监察组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纪检监察电话:0870-2220809;0870-2223042。
五、面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初试
1、方式。采取说课和提问的形式进行。
2、命题。命题为应试考生专业知识内容,命题由工作组选定后提前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3、时长。说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含提问时间, 5分钟以内)。
4、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在考生说课结束后评委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打分采取100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三位小数。
5、通知和公示。在初试的基础上,按岗位招聘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人数。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复试。初试结束后,工作组把进入复试考生姓名和成绩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二)、复试
1、方式。复试采用试讲和提问的形式进行。
2、命题。命题人员根据学校提供的教材分别对各学科进行命题。每学科指定三个课题,由工作组随机选取一个课题做为试讲课题。同一学科的所有考生试讲课题相同。
3、抽签。由面试工作组提前一天对考生面试顺序进行抽签,根据抽签结果填写《抽签顺序表》,抽签结束后向考生提供教材及命题内容,以备考生准备课件。
4、面试时长。时间为45分钟,其中试讲40分钟,提问5分钟。组长负责计时,时间到考生停止试讲。
六、面试评分。
1、打分。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评委组长发放评分表,考生面试前由组长发放评分表,面试结束后每名评委打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名,由组长收取后登记在《评分汇总表》(一式两份,学校保留一份,交市教育局一份)上计算出考生平均成绩。面试打分采用100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保留三位小数。《评分汇总表》由面试评委组组长及各评委签名后,由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录取岗位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2、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都采取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专业知识30分,应用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各10分,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20分,共计100分。
3、面试分数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七、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初试和复试学校均提供电脑及多媒体设备,办公软件版本统一为office2010(若版本不一致的可自带电脑)。
2、面试各环节过程中如出现徇私舞弊、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者,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3、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时报到并准时参加面试。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并抽签。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随意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统一在指定地点就座和备课,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考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离开考点。备考生不得与考完试的考生接触。一经发现,交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处理。
昭通市财贸学校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