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城区学校考调教师
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教育改革文件(区党发[2005]26号、麒发[2014]15号)、麒区教字[2005]44号、曲人社[2011]55号、曲教学[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曲靖市麒麟区属各镇(街道)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历: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职称(分中学、小学两个层次):必须具有相应层次职称系列资格证,高层次职称资格证可报考低层次岗位,低层次职称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层次岗位。
4、教师资格证(分中学<含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含小学、幼教>两个层次):必须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层次岗位,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层次岗位。
5、工作年限:在曲靖市麒麟区属各镇(街道)工作教龄满3年(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四、考调学校、名额及学科
城区学校面向曲靖市麒麟区属各镇(街道)学校考调70名教师,具体考调学校、名额及学科见下表: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内部2015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
岗位计划表
科目人数学校名称 | 补 充 岗 位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科学 | 幼教 | 合计 | |
区三中 | 1 | 1 | ||||||||||||||
区四中 | 3 | 3 | ||||||||||||||
区十中 | 6 | 7 | 8 | 1 | 2 | 1 | 1 | 2 | 1 | 2 | 2 | 33 | ||||
区十一中 | 1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17 | ||||
中学小计 | 7 | 12 | 10 | 3 | 4 | 3 | 3 | 3 | 2 | 0 | 3 | 1 | 3 | 0 | 0 | 54 |
进修学校(小学教师) | 3 | 1 | 1 | 5 | ||||||||||||
南苑小学 | 4 | 2 | 1 | 1 | 1 | 1 | 10 | |||||||||
文华中心学校 | 1 | 1 | ||||||||||||||
小学小计 | 7 | 3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2 | 1 | 0 | 0 | 16 |
合计 | 14 | 15 | 11 | 3 | 4 | 3 | 3 | 3 | 2 | 1 | 4 | 3 | 4 | 0 | 0 | 70 |
五、考调程序
1、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麒麟区教育局-试点网页(http://ynxxgk.yn.gov.cn/M1/Default.aspx?int_DepartmentID=8047)、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上公布考调方案。
2、应考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基层工作单位及中心学校批准同意报考的批示、近3年任教学科证明(各学年度任教年级及学科写明,如;2012-2013学年度任教年级、学科,2013-2014学年度任教年级、学科,2014-2015学年度任教年级、学科)等相关材料,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网球场报名。
3、应考者按用人单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及名额,对照自身所学专业、近三年所教学科,自选应考的学校及学科。
4、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对应考者组织考试。
5、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对报名情况、考试结果、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被择优考调聘用的人员根据区党发[2005]26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时本人所需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基层同意报考的证明、近3年任教学科证明等各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内网球场报名。
(三)报名时须交半寸半身免冠的正面同底近照3张。
(四)应考者按用人单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对照自身所学专业或近3年任教学科自选应考的学校、学科,所报岗位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或者是与近三年所教学科相同。一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考调人数比例不低于2:1,否则将减少对应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减少或取消岗位数也不作调整。若所报岗位被取消,报考该岗位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报名费:参加考调应考人员每人交费200元。
七、考试办法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办法
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城区学校教师考调工作实际,城区学校教师考调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设初中、小学幼教两个层次命题)和《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初中、小学幼教两个层次分科目进行命题)四科,总分250分。其中,《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共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共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笔试参考书目与2015年曲靖市新 统一笔试考试参考书目一致。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应考者2015年7月14、15日到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3、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九、考调办法
1、考调工作在区教师考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区纪委、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监督、指导。
2、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3、根据应考者填报志愿,按学校考调名额,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聘用人员,报曲靖市麒麟区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审核。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选;若《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再相同,以《教法技能》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教法技能》科目成绩再相同,以《教育学》科目成绩高者优选;若上述三科成绩都相同,则在上述人员中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选。
4、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将拟考调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
5、拟考调聘用人员中若有人放弃调动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6、拟考调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曲靖市麒麟区人社局、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7、凡考调聘用人员到新岗位后,岗位职称聘任由新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新聘任,本人必须服从。
8、参与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必须申请回避。
十、加大宣传力度和严肃考调纪律
城区学校考调教师是曲靖市麒麟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坚决反对以各种形式和借口阻碍改革。对落聘者,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安排其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
考调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调工作环节多,要广泛宣传,严格管理,使应考者和社会都了解考调方案,所有考调工作人员和一切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调方案,遵守考调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地完成考调工作任务。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0874-3315025
监督举报电话: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32038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0874-3335206
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6177161
方案公示地点:
1、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麒麟区教育局-试点网页(http://ynxxgk.yn.gov.cn/M1/Default.aspx?int_DepartmentID=8047)
2、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
曲靖市麒麟区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