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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隆阳区财政局   阅读:2739 次  日期:2015-05-29 1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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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合格标准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通知,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合格标准分数每科为55分。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考试成绩于2015年5月25日在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公布,考生也可通过云南省财政厅网站进行查询),到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财政局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证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联系电话:2236559

特此通知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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